在荷蘭阿姆斯特丹於5月18至20日、以「強化永續決策(Empowering Sustainable Decisions)」為大會主題的GRI全球大會上,我國發佈「上市、櫃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告書作辦法」,並在台灣上市櫃公司齊心支持下,讓台灣成為2015年度出具GRI G4CSR報告書最多的國家。台灣證券交易所的林火燈總經理及鄭村經理接受GRI邀請在大會發表演說,分享台灣經驗。
隸屬GRI的獨立準則制定單位Glob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GSSB)在大會中亦正式宣布,預計將在2016 年10 月發布全新的GRI永續報告標準(GRI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GRI Standards),計畫逐漸將現行G4過渡到GRI Standards,並預計於2018年1月1日之後全面適用GRI Standards取代現行的G4。
我國「上市、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第3條要求上市櫃企業應依據GRI最新版本指引編制CSR 報告書。因此GRI Standards 是否對台灣企業的CSR報告書編製作業造成相當程度的影響,值得台灣企業密切關注。
此外,在有關探討氣候變遷風險資訊對企業及政府單位在決策上的意義之分享會議中,與會專家並針對各國在確定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後,企業的因應之道,提出的兩點建議:「1.減量目標必須明確;2.減量的行動應該擴展到整個供應鏈」,同樣給我國企業相當的啟示,應將供應鏈納入企業減碳之整體規劃中。更重要的是,要企業將CSR的概念,深化入企業經營的理念中。在荷蘭阿姆斯特丹於5月18至20日、以「強化永續決策(Empowering Sustainable Decisions)」為大會主題的GRI全球大會上,我國發佈「上市、櫃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告書作辦法」,並在台灣上市櫃公司齊心支持下,讓台灣成為2015年度出具GRI G4CSR報告書最多的國家。台灣證券交易所的林火燈總經理及鄭村經理接受GRI邀請在大會發表演說,分享台灣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