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發展目標聯盟成立大會 集結產官學研與NGOs邁向台灣永續新未來

圖一、產官學研及NGOs各界出席A‧SDGs成立大會致詞

為建構我國永續發展之資訊與資源交流平台,共同致力永續發展目標,由企業、政府機關、學研機構及非政府組織等跨領域利害關係人共同發起成立的「永續發展目標聯盟」(Alliance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A‧SDGs),於8月21日(星期二)假交通部集思會議中心國際會議廳舉行成立大會,計有11個政府機關、12所大學院校、44個企業、5個智庫研究機構及11個非政府組織加入,共約百餘個單位、近200位嘉賓代表出席大會,希望透過SDGs這個全球共通的語言,讓臺灣各界共同邁向永續、培養核心競爭力,同時引領產官學研與非政府組織之互動與協同合作,共同建構我國永續發展之資訊與資源交流平台。 

成立大會儀式由陳建仁副總統、賴清德院長、聯盟主席簡又新大使、工商協進會林伯豐理事長、歐洲經貿辦事處馬澤璉處長、荷蘭貿易投資辦事處Guy Wittich代表、法國在台協會Guillaume Delvallee代理主任,以及立法院林志嘉秘書長、環保署李應元署長、監察院趙永清監察委員、中鼎集團余俊彥總裁、國泰金控李長庚總經理等常務委員,協同多位與會貴賓與SDGs圖騰合影,象徵「匯聚跨域永續領袖菁英,建構跨業永續平台」理念與意象。大會並安排SDGs最佳典範案例分享,聚焦「人才發展」及「社會共融」主軸議題,邀請如東元電機、友達光電、信義房屋、國泰金控、玉山金控、臺灣水泥、中鼎工程及遠傳電信等國內績優企業代表,展現產業界致力SDGs的努力成果。 

陳副總統致詞時強調,臺灣作為能源進口國,對於推動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自己是責無旁貸,臺灣必須更多努力,其中,沒有企業的產能,永續發展目標自然無法達成。為此,政府有責任為臺灣打造一個以創新、就業及平等為核心價值、追求永續發展的新經濟模式。在溫室氣體減排上,我國於2016年成立「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定期檢討溫室氣體的減量目標,共同維護永續的地球。歐盟於已訂立2020年減碳目標比1990年減排20%,再生能源佔能源總量提昇至20%;而臺灣,未來節能減碳目標為2025年達到20%,並且再生能源則提昇至20%,在減碳議題上臺灣將於國際共同努力。為推動國家新經濟模式,政府亦推動「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特別強調「綠能科技」,期盼為臺灣帶來產業的轉型,期盼帶動投資與就業外,更為開發綠色能源提供新動能。 

賴清德院長指出將致力朝「永續發展目標」(SDGs)方向邁進,今日代表行政院恭喜「永續發展目標聯盟」成立,行政院對聯盟表示最高敬意,今天出席的來賓陣容龐大,除多家蟬聯「TCSA臺灣企業永續獎」的企業出席外,國內各大學、研究機構、NGO以及政府首長代表均有出席,都足以看出主辦單位多年來的工作讓人肯定。未來政府將與「永續發展目標聯盟」加深合作,為臺灣的永續推展工作更上一層樓。他指出蔡總統自上任以來,便十分認同永續推展工作,於2016年就職演說時就強調:「政府將打造一個以創新、就業、分配為核心價值,追求永續發展的新經濟模式」;2016年11月行政院永續會決議:研訂我國永續發展目標,讓行程院政策更可貼近國際發展趨勢;為展示政府決心,環保署李應元署長於2017年在聯合國發表我國首份「國家自願檢視報告」(VNR),盼強化國際社會重視與交流;唐鳳政務委員亦致力推動「社會創新行動方案」,廣招有志之士共同推動永續發展。立法院更關心臺灣如何落實「永續發展目標」,林靜儀立法委員日前邀集跨黨派立委成立「立法院聯合國永續發展諮詢委員會」,表達共同為落實SDGs努力的決心,督促政府致力相關作為。 

聯盟主席臺灣簡又新大使致詞表示,長期致力永續能源、綠色經濟、低碳社會、氣候變遷及企業永續議題的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及台灣企業永續研訓中心,協同產官學研與NGOs共同發起成立「永續發展目標聯盟」(Alliance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A‧SDGs),結合臺灣跨領域與跨業別一同推動含括17項目標(Goals)及169項細項目標(Targets)之「永續發展目標」(SDGs),企盼能起帶頭作用,讓臺灣各界重視最受全世界矚目的議題。他指出時光飛快、距聯合國公布SDGs至2030目標年已經過了20%的時間,公私部門應積極融入於其營運與發展策略,進而落實於其在環境、經濟、社會與治理等各面向兼具深度、廣度及效度的作為。 

工商協進會林伯豐理事長指出臺灣企業身為全球供應鏈重要的一員,想要達成「永續發展目標」,企業不只著重發展經濟,產業界除營利之外,企業必須運用商業的力量與所有利害關係人共同創造一個共好社會與永續環境的新世界。工商協進會呼應國際商會鼓勵企業以商業行動致力SDGs發展,並列舉其中七項企業應聚焦並積極落實之「永續發展目標」,包括Goal 6「淨水與衛生」、Goal 7「可負擔及清潔能源」、Goal 11「永續城市」、Goal 12「責任消費與生產」、Goal 13「氣候行動」、Goal 15「陸地生態」以及Goal 17「全球夥伴」;期使臺灣廠商成功發掘並贏得市場商機,吸引投資青睞,才是未來企業永續之道。 

歐洲經貿辦事處馬澤璉處長則指出,很榮幸受邀參與見證永續發展目標聯盟成立的歷史時刻,期盼未來臺灣和歐盟雙方可以繼續探討更多的機會,加強合作關係,歐洲願與在「永續發展目標」的推動上與臺灣共同盡一份心力。在歐盟各國擅長的綠能領域方面,目前離岸風電場開發計畫,歐洲廠商及專家帶來許多先進技術投入再生能源的開發,相信未來透過臺灣和歐盟的合作,將進一步達成「永續發展目標」的各項目標。 

A‧SDGs鼓勵聯盟成員致力SDGs之積極作為,得自願性進行資源及基線盤查,設定環境(Environment)、社會(Society)及治理(Governance)等面向目標基準年並訂定承諾事項,據以逐年執行與落實。聯盟並具體提出5大行動方案; 1.強化全體國人對永續發展的覺知 2.結合所有利害關係者的力量,致力跨領域合作 3落實大學永續發展及推動相關教育 4.協助提升產官學研機構永續發展的能力與建立夥伴關係 5持續永續發展運動與交流,加強國內外倡議合作與服務。

永續發展目標聯盟(A‧SDGs)成員之組成,係由企業透過加入台灣企業永續研訓中心(Center for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CCS)成為聯盟成員、聯盟秘書處設於該中心。大學院校透過簽訂合作備忘錄方式加入聯盟;機關(構)、智庫及非營利組織以簽立約定書方式成為聯盟一員。聯盟成員可享有相關資源及資訊交換、使用聯盟識別標誌,對內與其他成員共同合辦相關主題活動,以及透過聯盟與國際市場進行溝通,並讓臺灣與國際社會、相關組織建構良好交流互動機制。

 

圖二、陳建仁副總統蒞臨A‧SDGs成立大會致詞

圖三、行政院賴清德院長出席A‧SDGs成立大會推崇聯盟創建平台致力永續發展

圖四、聯盟主席簡又新大使說明A‧SDGs成立宗旨並期望眾志成城邁向永續

圖五、工商協進會林伯豐理事長呼籲企業以商業行動推動SDGs

圖六、結合國內產官學研及NGOs各界發起成立A‧SDGs,陳建仁副總統、賴清德院長及國內外領袖代表出席表達全力支持

圖七、A‧SDGs之企業代表成員與陳建仁副總統、賴清德院長及聯盟主席簡又新大使合影

圖八、A‧SDGs之機關、學校及NGOs代表,與陳建仁副總統、賴清德院長及聯盟主席簡又新大使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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