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策略合作夥伴國立臺北大學首度發表永續報告 揭露資訊展現大學競爭力

圖一、李承嘉校長、林道通前代理校長與全體指導教授、外部評委合影(左起:EY安永曾于哲會計師、SGS台灣檢驗呂冠霖經理、資源所湯惠婷助理教授、李堅明副教授、張四立特聘教授、李育明特聘教授兼所長、臺北大學李承嘉校長、前代理校長林道通教授、資源所陳映竹助理教授、錢玉蘭助理教授、王之佑助理教授及CCS台灣企業永續研訓中心王彬墀副秘書長)

於2017年4月與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簽訂合作備忘錄的國立臺北大學,該校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於1月9日(星期二)下午在三峽校區公共事務學院216會議室舉辦「2016年國立臺北大學永續報告」期末成果發表會;臺北大學大家長李承嘉校長、前代理校長林道通教授、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全體教師,以及外部評論委員EY安永曾于哲會計師、SGS台灣檢驗科技呂冠霖經理、CCS台灣企業永續研訓中心王彬墀副秘書長等貴賓均出席發表會。與會嘉賓咸認永續報告書及相關產出成果豐碩,李承嘉校長除勉勵資源所全體師生辛勞付出外,並宣示國立臺北大學未來將以此為基礎,善盡大學社會責任,持續提升整體永續績效及競爭力。資源所並由李堅明副教授代表該所致贈第一項達到碳中和零排放的陶藝產品給李校長、林前代理校長及CCS台灣企業永續研訓中心做為紀念品。

圖二、李承嘉校長蒞會勉勵並宣示國立臺北大學將善盡社會責任

國立臺北大學永續報告的編製緣起於林道通前代理校長與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簽訂合作備忘錄時的想法,後續遂由資源所李育明所長與全體教師於本學期共同指導106學年度自然資源實習課程研究生進行永續報告編製之個案研究,並於本學期末發表「2016國立臺北大學永續報告」。林前代理校長指出看到老師與同學們努力合作編製既符合國際標準且兼具紮實學理基礎的永續報告深表感佩,同時強調跨領域學習的重要性,也體認到永續確實是大學未來應該致力的方向。

圖三、CCS台灣企業永續研訓中心秘書長李育明特聘教授兼所長致歡迎詞

該報告雖冠名2016、但資料範疇涵蓋至2017年7月;報告內容包含國立臺北大學概況、校務營運、教務與學務、校園環境與社會共融等章節,依據全球永續性標準理事會(GSSB)所發布之GRI準則(GRI Standards)、依循「核心選項」進行編撰,同時依利害關係人包容性、重大性、完整性等原則彙整及揭露,俾使利害關係人了解前揭四面向之績效表現,呈現該校永續及社會責任議題之責任與行動,並進行重大主題與永續資訊之鑑別、分析及揭露。與會的評委指出報告價值為向各利害關係人提出落實社會責任之承諾、資訊揭露透明化、展現臺北大學競爭力、確立邁向永續行動方向並確保遵循法律規範,報告整體品質優良。

圖四、林道通前代理校長接受李堅明副教授致贈紀念品

本會對策略合作夥伴國立臺北大學首度發表之永續報告深表祝賀,簡又新董事長表示,臺北大學與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未來將持續共同推動台灣永續發展,辦理CSR相關專業課程及證照訓練、開設CSR訓練課程、培訓台灣企業永續獎志工評審員、提供企業專業諮詢及診斷。企業社會責任已經是國際上企業經營的重要項目,期許各位同學培養跨領域能力,未來進入職場後為台灣永續發展貢獻己力。

圖五、本次發表會紀念品-達碳中和零排放之陶藝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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