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以「促進大眾對氣候變遷、能源永續的瞭解,致力於加速台灣低碳經濟轉型」為宗旨,並關注「永續能源、綠色經濟、低碳社會、氣候變遷、企業永續」等五大議題,為培育企業永續及相關議題之工作人才,厚植相關資訊與知能,特提供國內外大專院校學生至本會實習之機會。特訂定「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實習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適用對象:
對「永續能源、綠色經濟、低碳社會、氣候變遷、企業永續」等五大議題有興趣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大四以上學生及研究生。
錄用條件:
一、口語表達能力佳、具有彈性應變能力,並可因應團隊合作內容。
二、熟悉Microsoft軟體為佳(應具備PPT、Word和Excel等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三、加分條件:
(一)具備美工軟體(AI、PS、ID)能力
(二)社團活動規劃經驗豐富佳
(三)英語能力佳
(四)對氣候變遷、CSR議題熟悉者佳
實習內容:
依實習生專長及各部門需求安排之,如專案活動規劃執行、新聞稿資料撰寫、網站經營管理及維護、資料整理等。
實習時間:
一、起迄時間依實習生個人規劃與實習部門之需求協調之,惟不得少於一個月之日曆天。
二、實習期間內,每週實習日數不得低於3日之工作天,每日實習時數至少4小時,總實習時數合計不得少於180小時。
三、實習生應配合會內作息,依本會上班時間作業;實習部門得依其業務另訂規範,並與實習生協調之,惟不可低於前述之日數及時數規定。
實習地點:
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5樓)
實習規範:
一、實習生穿著配合季節並以整潔為原則,以打卡方式記錄實習時數。
二、實習生對外來訪客,須保持禮貌、友善應對。
三、實習生應依排定之實習日確實到勤,如需請假者,務必於事前按程序填寫請假單;如有臨時狀況,得先電聯所屬主管並於事後補交請假單,請假時數不列入實習時數計算,實習時數因請假而不足時,應於實習期滿前補足時數。
四、本館提供之設備、辦公用品、教材及書籍等,應妥善保管使用,不得浪費、損毀或私用;如有遺失或損壞者,應負賠償責任。
五、實習生日後如須以實習內容進行發表,應於事前知會本會、須經本會審查並取得同意後方得為之。
六、凡申請實習之學生有下列任一行為者,本會有權終止其實習資格並通知就讀系所:
(一)實習期限未滿而擅自終止實習工作者。(實習期限依申辦文件所填日期辦理)
(二)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累計滿3次者。
(三)請假時數累計達8日(64小時)以上者。
(四)實習期間有不當或損害本會會譽之行為者。
七、實習生於實習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或其他狀況需要終止實習時,須先向本會申請終止實習,並副知就讀系所,經兩單位均核可後始得終止實習。
九、如實習部門或實習生本人有特定的期待或需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得向本會申辦延長實習時數,並副知就讀系所,經審查合格後始得延長實習。
實習福利:
- 免費出席本會辦理之企業永續相關課程。
- 提供實習薪資,以基本工資計算為原則。
- 實習期滿由本會核發實習時數證明。
- 實習期間評核表現良好者,得獲會內主管撰寫推薦信函機會。
實習評核:
一、實習日誌及報告:實習生應每週繳交實習日誌,並於實習結束前 7 日繳交 2,000 字以上之實習報告,內容應包含此段期間之實習內容及學習心得回饋。
二、實習評核表:實習部門主管針對實習生之各項表現進行評核,評核結果由本會人資單位連同其人事資料留存,以備未來徵才之用。
三、實習證明書:本會依據實習生到勤時數,發給實習時數證明。如經查核其到勤時數,未達規定實習時數者,本會得不發給實習時數證明。
其他
- 實習生採直屬管理制,協助專案主責人員之專案規劃及執行,並由專案主責人員負責帶領。
- 專案主責人員(實習生直屬之帶領人員)應逐周列明所屬實習生當周工作項目,或可由實習生撰寫工作周報,俾利確認其工作內容及進度。
若您有興趣,且同時符合資格,敬請來信或來電連絡。
聯絡資訊:
李易軒 專員
電話:02-2769-896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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